上海市护理学会关于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5/20/2026

小全编辑

佐智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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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26 7:30:00 AM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开展,全面履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相关职责,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要求和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工作特点,上海市护理学会拟于近期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工作通知

一、申请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财务账号,能开具符合规定的材料票据;

2.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与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含视频监控设备)、工作人员队伍,且能按要求获得所在区人社部门审核及推荐;

4.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及保障措施,按要求落实评价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5.遵守国家及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评价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清单:申请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按基本条件撰写机构情况,800字以内)、《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申请表》、既往承担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证明材料(非必需)。

2.纸质材料: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申请表》,并将所有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材料受理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

2.电子材料:请点击进入网址https://www.micecube.com/sign/X3ZPPp填写信息进行提交。

3.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均在受理时间内递交完成方为有效。

三、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时间:2026年5月8日一5月14日 9:00-16:3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358弄1号楼6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71677

附件

填表说明:
①现场负责人为开展认定工作的责任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②联系人为业务对接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考核点管理;
③考务人员为开展认定工作的考务辅助人员、考生引导、物品存放整理等;
④设备维护人员为设施设备做好检查、维护、信息平台操作、监控检查、考生身份核验系统使用及维护等;
⑤保洁人员主要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场场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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