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相关单位: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内容,也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就医体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将“提高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纳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并作为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重点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质扩面,系统总结我国医疗机构在互认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挖掘宣传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促进互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中国医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面向全行业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二、遴选原则
(一)科学性。案例应遵循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科学运用质量持续改进方法与工具,形成可验证、可复制的管理模式和最佳实践。
(二)规范性。案例撰写应确保分析的准确性、完整性、精炼性,系统阐述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成效亮点和实践启示,并辅以图表、数据、图片等佐证材料。
(三)适用性。案例应具有明确的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注重系统性改进和流程标准化,体现风险管理合理性,具备一定代表性和可推广性。
三、申报方式
(一)系统入口:请登录协会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www.cha.org.cn/),根据页面提示在线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
(二)材料获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通知文件、申报表等)均可在登录后的申报页面主界面下载获取,请以系统内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四、工作安排
(一)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截止。
(二)遴选与推广: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统一遴选。符合条件的案例录入中国医院协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案例库,从中遴选出优秀案例与最佳实践,将在2026年协会主办的相关学术会议上进行专题发布与展示,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全行业宣传推广。
(三)择优推荐:协会将遴选10项典型案例推荐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泉 010-62360018(转8682)
尹旭珂 010-62363950
传 真:010-84270958
邮 箱:wangxinquan@ch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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